課程名稱 |
比較公司法制專題研究一 Seminar on Comparative Corporation Law (Ⅰ) |
開課學期 |
111-2 |
授課對象 |
法律學院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
授課教師 |
陳肇鴻 |
課號 |
LAW7285 |
課程識別碼 |
A21 M7950 |
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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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0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選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四3,4(10:20~12:10) |
上課地點 |
霖研四1701 |
備註 |
總人數上限:2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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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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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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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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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本課程將由藉由國內外法院判決或市場上出現的交易安排(例如dual-class shares or SPAC)出發,由比較法的角度來衍生探討台灣及其他國家公司相關法制的異同、其制度設計的背景、實務運作狀況、以及理論與學術的討論。本課程首先將以英國法系上常見的少數股東的不當壓迫救濟為出發點,除了法條上的比較之外,將藉由對主要的判決先例的討論,來對應在台灣法(或其他外國法)下可能的救濟手段,並可進一步討論不同國家法律機制對處理相同的問題的異同;課程中後段將由修課同學以個人或分組的方式,選定主題(可以是以法令為基礎的制度,也可是以司法判決或案例討論為基礎的方式)來進行報告及進行課堂討論。比較法的國家,除了英語系國家或中國大陸之外,視同學自身的語言能力亦可選擇德、法、日、韓等國家作為比較的對象。 |
課程目標 |
強化搜尋本國與外國法律(法條、判決等)的能力
針對約定問題或法律機制進行比較法分析,以及辨證不同國家法律機制的解釋、應用及背景的差異
增強critical thinking及評論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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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要求 |
Regular class participation during classes
Presentation on a selected topic or topics
Comment on other students' presentation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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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另約時間 備註: 請透過email事先make appointment |
指定閱讀 |
於學期開始前及期中補充 |
參考書目 |
於學期開始前及期中補充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No. |
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1. |
課堂參與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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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口頭報告及評論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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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期末書面報告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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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 |
上課形式 |
以錄音輔助, 提供學生彈性出席課程方式 |
作業繳交方式 |
學生與授課老師協議改以其他形式呈現 |
考試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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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由師生雙方議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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